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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省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干警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采购计划

广东省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干警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采购计划

为保障我院干警及工作人员日常工作的顺利进行,提供安全、营养、健康的餐饮服务,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,现拟定干警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采购计划如下:

一、 项目概况
本项目旨在通过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采购程序,择优选定一家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餐饮服务供应商,为广东省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全体在岗干警及工作人员提供工作日(法定节假日除外)午餐服务,并可能根据工作需要提供必要的加班餐或会议餐等服务。服务地点位于本院内部干警食堂。

二、 采购内容与要求
1. 服务范围:每日午餐的食材采购、加工制作、餐食供应、餐具清洗消毒、食堂区域清洁保洁及餐厨垃圾处理等全流程服务。
2. 供餐标准
* 餐食质量:确保食材新鲜、安全、可溯源,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。菜品搭配应注重营养均衡、口味适中,每周食谱需提前公布并酌情调整。

  • 供餐形式:采用自助餐或固定套餐形式(具体形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),确保供应充足、取餐有序。
  • 特殊需求:应具备提供一定数量的素食、病号餐或满足常见饮食禁忌(如清真)的能力。
  1. 服务要求
  • 服务人员需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,着装整洁,服务规范。
  • 严格遵守《食品安全法》及相关法律法规,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。
  • 保持食堂就餐环境、后厨操作间及仓储区域的整洁卫生。
  • 积极配合我院对餐饮服务的监督管理,定期听取反馈并改进。

三、 供应商资格要求
1.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,持有有效的《营业执照》、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或《餐饮服务许可证》。
2. 具备为大型单位或机关提供团膳餐饮服务的经验与成功案例。
3. 拥有稳定的食材采购渠道和专业的管理、厨师及服务团队。
4. 信誉良好,近三年内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违法违纪记录。
5. 符合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四、 采购方式
拟采用公开招标或竞争性磋商等方式进行采购,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我院内部采购管理制度执行,确保过程透明、结果公正。

五、 服务期限与合同管理
1. 服务合同期初定为一至两年,具体期限在采购文件中明确。合同期内将建立定期考核机制。
2. 合同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、餐费标准与支付方式、食品安全责任、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。

六、 项目实施目标
通过本项目的实施,旨在达成以下目标:

  1. 保障干警健康:提供安全、卫生、营养的餐食,保障干警身体健康。
  2. 提升工作效能:解决干警后顾之忧,使其能更专注于检察工作。
  3. 规范服务管理:引入专业化服务,提升食堂管理的规范化、标准化水平。
  4. 控制成本支出: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,实现餐饮服务的成本优化与高效利用。

七、 下一步工作安排
我院将依据本计划,尽快完善并发布具体的采购需求文件,启动采购流程,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优质餐饮服务企业积极参与。

(注:本计划为初步框架,具体细节以正式发布的采购公告及文件为准。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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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01-13 09:53:28